來源: 發(fā)表時間:2022-08-15 10:12:11
江南29號路(9號路-22號路)涉及35kV電力線路遷改工程設計
競爭性談判文件更改通知(二)
各潛在投標人:
現(xiàn)對江南29號路(9號路-22號路)涉及35kV電力線路遷改工程設計(項目編號:建昶FW22-08-307)競爭性談判文件部分內容做如下澄清:
序號 | 澄清內容 | 原競爭性談判文件內容 | 修改后競爭性談判文件內容 |
1 | 供應商須知15.2
| (1)本項目報價方式采用下浮系數(shù)報價:本項目最高競標限價(或招標控制價)為509650.80元,競標有效報價范圍:33%≤下浮系數(shù)≤100%(審定的招標控制價已下浮%)。
| (1)本項目報價方式采用下浮系數(shù)報價:本項目最高競標限價(或招標控制價)為509650.80元,競標有效報價范圍:33%≤下浮系數(shù)≤100%(審定的招標控制價已下浮33%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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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三、采購人對項目的其他要求和說明 ▲采購最高限價 | (1)最高競標限價(或招標控制價)為***********元,審定的的招標控制價已下浮%,即本項目的有效報價范圍為:%≤下浮系數(shù)≤100%,供應商應該結合自身設計成本、費用水平、市場行情進行競爭性報價,但不得超出最高競標限價(或招標控制價),否則報價無效,做否決競標處理。 (2)最終結算以經批復初步設計概算中的建安費作為計費基數(shù),工程設計費=工程設計收費基價×(1-成交下浮系數(shù))。 | (1)最高競標限價(或招標控制價)為509650.80元,審定的的招標控制價已下浮%,即本項目的有效報價范圍為:33%≤下浮系數(shù)≤100%,供應商應該結合自身設計成本、費用水平、市場行情進行競爭性報價,但不得超出最高競標限價(或招標控制價),否則報價無效,做否決競標處理。 (2)最終結算以經批復初步設計概算中的建安費作為計費基數(shù),工程設計費=工程設計收費基價×(1-成交下浮系數(shù))。 |
請按變更后的內容執(zhí)行。
特此通知。
招標代理機構:南寧市建昶建設工程監(jiān)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
聯(lián)系人:李麗
聯(lián)系電話:0771-5501091
日 期:2022年8月15日